《北海银行在沂蒙》:第二节 北海银行大事记(一)

发表时间:2022-12-08 09:36阅读次数:
      第二节北海银行大事记

      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
      3月8日,中共掖县县委郑耀南、张加洛等联合其他党派在玉皇顶举行抗日武装起义,12日,组建了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郑耀南任支队长。为了保障军政供给,稳定市场流通秩序,扭转混乱的金融局面,抵制日伪货币,三支队成立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孙康侯任主任。
      4月,郑耀南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托原青岛中鲁银行经理张玉田筹建掖县北海银行。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招股集资,公司设有董事会。因掖县地处胶东西北部,北邻渤海,故拟成立的银行取名为“北海银行”。后由于故事不断及内部肃反,筹建银行计划一度被搁置。
      7月,银行筹建工作基本完成。
      8月初,首次印制发行了带有“掖县”地名而没有年份的北海银行纸币(俗称北海币)。该套北海币是道林纸石印机印刷,面额有壹角、贰角、伍角及壹元四种,由掖县沙河中心小学校长邓振元(邓文卿)设计票样,拟成立的北海银行经理邢松岩(原青岛中鲁银行职员)书写行名,青岛光华制版社的班鹏志制版,掖城西同裕堂印刷局承印。其中壹角、贰角券的主图是掖城火神阁,伍角券的主图是掖城鼓楼,壹元券的主图是掖县抗日民主政府门景。12 日,三支队与中共胶东特委领导的胶东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合编。15日,在黄县成立了以蓬莱、掖县、黄县抗日根据地为基础的“北海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曹漫之任专员。下旬,中共胶东特委和第三军总部机关进驻掖县,接管了原三支队在建的北海银行,并将其扩建为北海专区的北海银行,银行的体制变更为公私合营,由第三军和蓬莱、掖县、黄县三县民众集资合办,张玉田继续担任经理。原定资本金25万元(法币),公股占30%,私股占70%,初期因为战事不断,军费贤乏,公股没有认购,实收资本金10.1万元(法币),后私股陆续收回,变为完全公营。
      9月18日,第三军与三支队整编为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五支队。本月,拟成立的北海银行在黄县、蓬莱县设分行。为便于北海币在北海公署所辖的三县范围内流通,用原票版稍作修改印制了不带掖县地名的壹角、贰角、伍角及壹元4种北海币。
      10月,为了补充军队给养,拟成立的北海银行在蓬菜、掖县、黄县3县发行了上述4种新版北海币,发行量95000元。
      12月1日北海银行在掖县民主政府大院举行正式成立开幕仪式,行长张玉田,副行长兼黄县分行行长陈文其,行址设在掖县城大十字路口南路西一所四合院内。并发行北海币,通告北海币为蓬莱、掖县、黄县3县通用货币。


(文章来自:中国金融出版社    主编:山东省钱币学会 临沂市钱币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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