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排斥·抵制·接收: 北海银行对法币政策转变的历史考察(九)

发表时间:2022-07-04 17:24阅读次数:
    随着日本货币政策的转变和国民党法币通货膨胀的加剧,北海市与法币完全脱离被提上了日程。由于日伪大量倾销法币以及国民党法币的过量印制,法币币值一路狂跌,此时若依旧将北海币与法币等值兑换,显然会使北海市遭受法市跌价的冲击。1942 年1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财政处指示“为提高北票信用,巩固我抗战金融,各地区应迅速确定以北票及民主政权所发行纸票为本位币,对法币变行七折,八折、九折等使用”。[59]5月,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下发了《关于法币问题的指示》,要求“各地税收机关及财政上一切收入,党政军民之公营事业,均应只收北钞,其余法币等概不收受”,[60]宣布“以北海银行票为我山东各地之本位币。自七月一日起,所有军政民间之来往账目、借约契据,一律以北市计算,北币与法币则应以北海银行规定比价折合使用”[61]。这一对法币实行折价收兑、逐步压低价格的措施,有利于北海币的价值的提高。在栖东地区,法币完全禁收,威信全无,100 元、50 元钞票贬价二三十元使用。[62]在东海地区,法币价格被人民自行贬低至4折到8折使用。[63]这种贬低法币价格的方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法币跌价对北海币造成的冲击,并不能根除法币波动对根据地金融市场的影响。一方面它并没有完全的断绝法币的行使,法币依旧可以涌入根据地,流量的多寡时刻牵动着根据地货币币值的稳定;另一方面法币折价行使,造成了群众的抵制现象,这意味着群众手中的法币储蓄被人为地宣布贬值,甚至许多党政军干部也不愿意接受。
    为了更好地掌握对日货币斗争的主动权,排除法币建立根据地独立自主的货币市场成为越来越重要的革命任务。山东共产党人强烈要求改变处处受制法币的状况,呼吁提高抗币的地位,以掌握对日伪货币斗争的主动权。他们要求“必须迅速排挤以至完全停用法币”[64],认为“以如此狭小的根据地,来容纳敌人倾销的几十亿法币,并稳定其价格,是不可想象的”。为了粉碎敌人的进攻,保护根据地金融的发展,稳定根据地物价,“唯一的办法,是停用法币”。[65]建立独立自主的抗币市场被提上了日程。
    三、排斥法币:抗战中后期北海银行的“排法”斗争
    1942年6月到1943年6月,山东革命根据地开始第一次“排法”斗争。胶东地区由于群众基础较好且银行做了大量动员和准备工作,在斗争率先取得了成功[66],但滨海、鲁中南、清河区等地“排法”斗争均以失败告终。[67]
    股东区坚决执行“排法”斗争的指示,结合胶东地区的实际情况,于9月制定《关于停止法币流通的通告》,率先在东海和北海区实行“排法”斗争,通告指出:(1)东海区与北海区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法币流通,凡一切公私交易、货币收受,绝禁使用法币,违犯者都子以没收;(2)自本决定公布七日内,在根据地携带法币来往而非行使者,暂不没收;(3)自本决定公布七日后,在根据地内行使法币及携带法币 100元以上入境者,一经抓获,即一律没收,携带法币出境,不加限制;(3)自本决定公布后,即行广泛动员缉私,凡自卫团、游击小组、群众团体、部队机关以及一切人民,均有缉私之权利与义务,对违犯法币规定者,直接捉获的按照没收数目的百分之三十提奖,因报告而捉获的提奖百分之二十(所有提奖均照三折折合后发给北海币)。[68]从此布告可以看出,胶东北海银行并没有全方位的推进法币的禁止,而是选择了东海区和北海区率先试行,并允许携带法币出境,给了群众一个自我消化法币的机会,同时还制定了合理的奖励措施,更好地动员了群众参与到“排法”斗争中来。此外,胶东区北海银行还深入群众宣传,号召群众把排除法币这一问题“提到抗日救国、保卫自己的重要意义上来认识,要把眼前的、局部的利益,服从长远的、整个的利益,要顾全大局,识大体,忍痛牺牲,以彻底粉碎日寇的经济侵略”。[69]


(本文作者:钟钦武   原载于:《联合·排斥·抵制·接收: 北海银行对法币政策转变的历史考察》  未经作者和本站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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