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沂蒙红嫂精神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沂南实践(胡金华)

发表时间:2020-11-19 08:22阅读次数:
       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年代,在沂南这块红色的热土上,先后有30余万人次参军支前牺牲了万余人,涌现出了“沂蒙红嫂“明德英、“沂蒙母亲”王换于等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模人物,他们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党爱军、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沂蒙精神,铸就了军爱民、民拥军、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红嫂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从胜利走向胜利。
       近年来,沂南县人民检察院为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强”的检察队伍,坚持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动力,大力弘扬红嫂精神,强力推进人才强检战略,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2010年以来,该院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一次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多次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全院共有61人次受到高检、省市院的表彰奖励,先后有16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省优秀检察官”、沂南县“十大杰出青年”、“沂南县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一、沂南县检察院推进“四个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
       如何坚持以弘扬红嫂精神为主线,有效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该院通过推进执法文化、行为文化、管理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走出了一条弘扬红嫂精神与检察文化相结合的新路子。
       (一)围绕思想教育,大力推进执法文化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弘扬红嫂精神,培育富有沂南特色的执法文化。新时期,该院把弘扬红嫂精神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紧紧依托辖区拥有孟良崮战役纪念馆、鲁中抗日革命烈士陵园、红嫂纪念馆、沂蒙母亲王换于故居、省战工会、抗大一分校等革命旧址,组织参观学习,真正把红嫂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干警在职继续教育。目前,全院40岁以下检察人员本科学历达到100%。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干警参加司法考试,积极实施全员培训。2012年先后举办了岗前培训、业务骨干培训等11期培训班,共有4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促进和激发了干警的学习热情。三是继承沂蒙优秀司法文化,提高检察服务能效。先后在青驼、蒲汪、砖埠、岸堤等16个乡镇和开发区分别设立了“民生检察联络点”,并从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聘请47名民生检察联络员,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自建院以来,起诉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有罪判决率始终保持了100%,未发生一起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二)围绕望造品牌,着力推进行为文化体系建设。一是以“争一流、创特色、增亮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掀起了比学习、比公正、比工作、比团结、比廉洁的新高得如该院推行的关键执法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被县委政法委推广到全县政法系统学习借鉴。二是以开展检察文化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沂南检察品牌。2012年以来,先后举办了检察文化建设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检察文艺汇演、开设了“道德讲堂”、“红色教育课堂”以及“法律监督在基层”、“检察官讲堂”等检察文化活动,陶冶了τ警情操,增强了集体荣誉感。三是以文化创新为载体,做好成果转化。该院创作的《以法律的名义》等2件作品,荣获第二届山东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金徽奖”优秀作品影视类二等奖和图书类三等奖,名列临沂市12个县区院榜首。自主创新的预防职务犯罪“五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模式,成为全省、全市叫得响的工作亮点。
       (三)围绕机制创新,着力推进管理文化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规范化流程管理。制定了《沂南县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考核办法》,积极推行队伍网上管理、案件网上运行公文网上流转、法规网上查询、目标网上考核等新的办公办案模式,全面推行流程管理二是完善刑事协商机制。对过失犯、初犯、偶犯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轻微刑事案件协商引导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与刑事谅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2013年,共促成刑事和解33件,先后为23件侵财犯罪案件36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16万元。三是探索推行了职位职责制、限期办结制、回复报告制和问责、问廉、问效制度。通过制定职位职责书、推行工作承诺制,明确了目标责任和办结时限,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围绕后勤保障,着力推进物质文化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12年以来,该院坚持建、管、用“三原则”,新建改建了大庄、张庄等7处检察室,在办案工作区、案管中心受案大厅、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并投资20万元,绿化美化环境,办公办案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二是落实从优待警措施。2013年9月,该院通过竟争上岗,8名同志成功竞争为中层正职,11名年轻干警走上中层职岗位,实现了人才资源结构的合理化配置,进一步形成了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干警新建了住宅楼,建起了浴室,免费提供工作餐,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三是致力营造具有沂南检察特色的文化环境。在新办公大楼不同区域分别布置了法律人物法律名言、人生修养等方面的格言、哲理故事和书画艺术作品:在办公大楼后建立了“百米文化长廊”:在家属院后墙建立了弘扬孝道文化的“孝文化长廊”,营造了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
       二、沂南县检察院打造“四化检察队伍的实践做法。
       围绕实现“岗位练兵专业化、执法办案规范化、人力资源优胜化、素质效能复合化的文化管理新目标,找准人才培养、技术管理、机制创新等“四个切入点”。
       (一)以加强专门型人才培养为切入点,做到岗位练兵专业化。通过开设检察官讲堂,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锻炼提升全员实战能力。2011年以来共有270多人次参加各项检察业务培训,3名千警以优异成绩入选市级检察业务人才库27人次在省、市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5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市“十佳公诉人”、“优秀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检察官”等称号。
       (二)以提升干警业务技能为切入点,做到执法办案规范化。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贴式的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2013年,监督公安立案3件、撤案7件,追捕追诉36人,其中监督立案的抢劫案犯尹纪发、追诉的抢劫诈骗案犯王绪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六个月,该案被评为“2013年度全市十佳监督案例”向县农信社提出的“抵制承名贷款”、“规范审批流程等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3年度优秀检察建议”。办理的枣庄市峰城区城市供排水管理中心不服法院执行案的检察建议书,被评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
       (三)以加强技术队伍管理为切入点,做到人力资源优胜化,该院十分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彻底打破部门限制与束缚,确定技术门类的领军人物,以传、承、帮带的形式培养后备人才。2012年5月,全院3名专职信息技术人员在全市检察机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能比武竞赛活动中,一举夺得了团体第一名的优异成绩:2013年,在第二届全市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活动中,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侦查监督十佳办案人”
       (四)以探索机制的应用创新为切入点,做到调查研究专题化。先后与县法院、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检察工作和公安工作中加强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的意见》,构建并完善了全县法律监督体系;先后推出的侵财犯罪案件被害人赔偿机制”惠农资金联动监督保障机制”等品牌,先后受到省院、市委政法委和县委等主要领导的批示
       三、沂南县检察院人才培养“五个一”模式的有益尝试
       为实现检察文化与弘扬红嫂精神相同步,该院创新建立的每日一题、每周一讲、每月一训、每季一考、每年一评的“五个“教育培训模式,加快推进人才强检战略,促进了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
       (一)每日一题。该院从《党章》、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新刑诉法》、《新民诉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选取相关内容,参照司法考试答题卡样式选出300多个选择题和判断题,涵盖了思想政治、检察业务和案例实务等各方面,并以单选或多选的形式自动显示在微机页面上,干警每天都能在赏心悦目与饶有兴致的同时看题、答题,答题完毕后,系统会对答题结果、正确答案给予提示,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培养认知思考、参与领悟的好习惯。
       (二)每周一讲。规定每周五下午3时为“每周一讲”开课时间,在组织形式上以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控申、预防等八大业务部门的青年干警为重点,做到人人参与贴近实战,互动交流岗位练兵:坚持形式多样化,在讲堂上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讲解等方法进行,切实解决了“讲什么,如何讲”的问题。2013年以来,该院共开设新法半小时”专题讨论累计时间达500多课时,参与讲堂、接受教育培训面实现了100%。
       (三)每月一训。通过每月开展一次专项培训,进一步深化干警对综合业务、专业技能、工作规范等三方面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同时注重“软件”的提升,强化对计算机基本知识、网络应用基础知识的全员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年轻干警轮岗制度,规定35周岁以下干警轮流到检察室和控申接访大厅进行实践锻炼,让年轻干警在最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岗位上,直接接触群众、面对基层,增强做好基层群众工作的本领。
       (四)每季一考。该院严格实行并落实“每季一考”制度,考试内容为日常办案工作中经常应用的法律条文以及最新修改的重点法条。通过考试,做到人人接受培训,人人通过业务大练兵、大比武,亮绝活、争先锋。2012年以来,全院先后评选出16名业务能手,提高了干警“有案会办、遇诉会息、提笔会写”的综合水平:先后与烟台大学、临沂大学建立了检校共建关系,设立了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定期邀请大学法学教授对检察干警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理论研讨课题进行理论指导,促进了检察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融合贯通。
       (五)每年一评。该院先后制定了《检察人员轮训工作实施计划》、《关于评选年度学习标兵和专业拔尖人才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在制度落实、管理、组织经费保障上提供支持,每年用于教育培训的经费都在5万元以上,专设奖励基金2万元两年时间,全院共选送90余人次参加了高检院、省、市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组织各类培训150余场,开展岗位练兵活动70余次、业务竞赛16次,有7人次在省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18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2年以来,该院办理的100起刑事案件均实现了零失误、零差错、零投诉、零上访的“四零”目标。
       (作者单位:沂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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